云南警官被举报玩弄女性 曾入选最美警察
12月4日,云南当地论坛有实名举报帖称,云南昭通绥江县公安局办公室主任苟祯鸿玩弄女性,受害女性醉酒后被其带到单位宿舍发生了性关系,并晒出一张双方的“ ”和一张苟某签名的50万元“借条”。对此,绥江县纪委一负责人向澎湃新闻表示,绥江县纪委已对举报事件成立了调查组,目前仍在调查中。
名为《昭通绥江公安局办公室主任苟祯鸿玩弄女性、骗钱索贿》的举报内容显示,苟某(结婚状态下)于2011年5月2日将醉酒当事人(两人曾系同学)带回新滩派出所的宿舍,并在其“朦朦胧胧”的状态下两人发生了关系;随后苟以离婚娶当事人为由交往后,当事人两次怀孕两次堕胎,但苟并未离婚。
举报帖还附上了一张签有“苟祯鸿”的50万元“借条”,名义系苟付还当事 往期间来回见面等费用以及精神损失费,苟承诺2015年6月28日还,但至今未还。当事人在举报帖中留下了自己的全名、 号以及家庭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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