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事变丧事 同学喜宴醉酒死亡新郎赔偿6万元
邀请同学参加婚宴,没承想同学醉酒后死亡。近日,蓝田县法院汤峪法庭调解了一起因参加婚宴过量饮酒后死亡的生命权纠纷案件,新郎一方赔偿死者家属各项费用6万元。张某与崔某系同学关系。
10月3日,张某应崔某邀请,参加崔某婚宴。席间,张某不断饮酒。醉酒后,崔某家人将张某搀扶到房内休息。次日凌晨,张某出现异常情况,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目前,崔某已支付张某家属3万元,由张某家属先行葬埋尸体,余款另行支付。
对此,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称,在此案中,崔某未尽劝阻但无明显过错,承担次要责任,而死者张某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明知酒精的危险性而不控制酒量的行为应负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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