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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部中医药立法出台 中医药继承迎来新曙光

2015-12-11 13:03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历经三十二年,中医药迎来重大利好,国务院会议通过了第一部中医药立法,从此中医药将开启新的里程。

  12月9日,国务院总理 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通过《中医药法(草案)》。草案着眼继承和弘扬中医药,坚持扶持与规范并重,强化政策支持,规定了符合中医药特点和发展需要的中医医师和诊所准入、中药管理、人才培养等制度。会议决定,将上述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早在1983年就有对中医药进行立法的提议,迄今已32年,中医药立法迟迟未出台。在三十二年之后,第一部中医药立法终于迎来了胜利的曙光。

  第一部关于中医药的国家法律

  新华网报道称,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医药国情调研组组长陈其广认为,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中医药法(草案)》,是我国在中医药立法过程中走过的关键一步,一旦草案获得立法表决通过,我们将有第一部关于中医药的国家法律。

  中医药作为我国独具特色的医学科学,为中华民族的繁衍昌盛做出了重要贡献,至今仍在为维护民众健康发挥着重要作用。“一直以来,由于中医药领域法制建设相对滞后,特别是缺乏一部体现中医药特点和规律的专门法律,成为制约中医药事业健康、持续、稳定发展的重要原因。”安徽中医药大学校长王键说。

  据专家介绍,早在1983年就有对中医药进行立法的提议,迄今已32年,中医药立法迟迟未出台,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中医药和西医药是两个不同的知识理论和方法体系,而中医药的特色和优势没有得到比较明确和一致的认可。

  “尽管我国有相关的中医药条例,但更多着眼于操作层面。”陈其广说,此次国家立法将更加深刻、更加系统、更加完善,有助于回答中医药发展一直面临的一些问题。“比如中医药怎样解决继承和创新的关系,怎么更好地融入经济产业链,民族医药怎样兼容并蓄、更好得到体现等。这些也是中医药界和各界关心热爱中医药人士一直关心的问题。”他说。

  还需要进一步落实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介绍,这部法律将注重体制机制创新,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保持发扬中医药特色优势,做好与医药卫生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衔接和协调。着重解决中医药特色与优势淡化、服务领域趋于萎缩;中医药理论和技术方法创新不足,中医药人才匮乏;中医中药发展不协调;中医药发展基础条件差等问题。进一步推进中医药事业改革发展,构建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维护和增进人民群众健康。

  据《中国中医药报》报道,目前,中西医并重的方针还没有得到很好落实,大大影响了中医药事业的健康发展。日本、韩国、印度、泰国中医发展迅速,大有“四分天下”的趋势,我国中医产业发展面临很大压力。

  英国中医执业医师学会执行会长何志超说,有数据显示,2001年,我国中草药出口额为5.6亿美元,仅占国际市场总额160亿美元的3.6%。今年,这个比例已降到2%,差距在不断拉大,我国中医药确实面临着诸多发展困境。

  为支持中医药发展,今年5月,国务院正式颁布《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15-2020年)》,并首次明确提出,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的基础上,充分释放中医药健康服务潜力和活力,充分激发并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中医药健康服务需求。

  这是我国第一个关于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的国家级规划,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进行了全面部署。

  有专家提到,要提前谋划,研究制定中医药法配套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加快中医药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进程,强化重点领域法律制度研究和设计,特别是完善中医医师执业、传统中医药服务、中医药健康服务、中药及健康产品、传统知识保护、中西医结合发展管理等领域法律制度,为解决制约中医药发展的瓶颈和拓展中医药发展领域提供法律支撑。

  让中医药事业在法律保护下扬帆起航

  国务院总理 12月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促进中央企业增效升级,听取监事会对央企监督检查情况汇报;确定改革完善知识产权制度的措施,保障和激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通过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国务院在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中调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有关规定的决定草案和《中医药法(草案)》。

  屠呦呦和她所发现的青蒿素的 ,尽管不能说把祖国的中医药事业带入了一个发展快车道,但至少让世人认识到了中医药的重要性,认识到了中医药在未来的巨大发展前景。而对于国内成千上万从事中医药研究和应用的人来说,即便没有青蒿素的发明,也丝毫无损中医药在他们心目中的地位。

  在西医正式进入中国之前,中医药作为我国独具特色的医学科学,为中华民族和炎黄子孙的繁衍生息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即便是几千后的今天,中医药仍旧在护佑国人身体健康、治病救人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尤其是随着近年来中医药养生的兴起,国人对中医药事业的关注达到了一个空前的高度,中医药事业的发展充满了无限的希望。

  但是长期以来,我国在中医药领域的法制建设相对滞后,可以说基本上处于无法可依的境地,由此成为制约中医药事业健康、持续、稳定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因。而任何行业要想得到健康、有序的发展,都离不开法律的保驾护航,对于这一点,不管是国家,还是中医药行业的从业者,并非不知道,不清楚,但是由于中医药和西医药完全属于两个不同的知识理论和方法体系,尤其是在前几年西医得到国人高度推崇的时候,更加加深了对中医认识上的不足,也直接导致了法制建设上的滞后。

  有仔细阅读过《中医药法(草案)》的业内人士表示,这次国家中医药立法,是在原来各种相关条例的基础之上,围绕涉及到中医药方面的法律法规做了更为全面与深刻的整理,从而使法律更加全面、系统和完善,从而有助于在今后的法律实践中解决中医药继承与创新,把中医药融入经济产业链,民族医药如何实现兼容并蓄等“高大上”的问题。实际上也只有把这些问题解决好了,中医药才能谈得上健康有序的发展,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呈现单打独斗,一盘散沙的状态。

  从一个更加具体的角度来看,《中医药法(草案)》着眼继承和弘扬中医药,我们可以相信,只要《中医药法(草案)》获得通过,并且得到全面的贯彻落实,那么在推动祖国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问题上,必将功不可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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