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典治乱 国务院通过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
民以食为天,还有什么东西比饮食安全更让百姓揪心的呢?为了保障百姓的饮食安全,国务院讨论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该草案将重点体现“重典治乱”原则,加大监管与惩罚力度,打消不法商家的侥幸心理,还百姓一个安全的饮食环境。
国务院总理 5月1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加快生产 务业重点和薄弱环节发展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讨论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决定建立最严格的监管处罚制度。对违法行为加大处罚力度,构成犯罪的,依法严肃追究刑事责任。加重对地方政府负责人和监管人员的问责。(5月15日《新京报》)
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食品安全法的修订草案,可以预计的是,今后的食品行业监管和处罚将更加严格,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担心将逐渐得到纾解,而最终能够形成让老百姓信任、安全的食品生产体系,则还需要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能够坚持“重典治乱”的原则方向,不折不扣的坚持用顶格处罚的力度来彻底“清扫”一些不法生产厂家个体工商户头脑中存在的侥幸心理,最终实现让所有人都明白一个事实:食品安全生产有一根非常明确的红线,只要踩线了,就要承担非常严重的后果。
纵观本次对食品安全法的修订,可以看出此次修订确实是“对症下药”,直接戳中当前造成食品安全链条不安全的各个环节因素。比如“对生产、销售、餐饮服务等各环节实施最严格的全过程管理,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完善追溯制度。”这一条,其实就是针对目前在食品生产过程巡查监督过程中所遇到的一些“原材料不可查”的情况,明确建立各种原材料以及加工成品的可追溯制度。
再比如“建立最严格的监管处罚制度。对违法行为加大处罚力度,构成犯罪的,依法严肃追究刑事责任。加重对地方政府负责人和监管人员的问责。”这一条,我们注意到,在一个法律修订草案中使用了“最严格”这样的措辞,实际上意在表明国家行政职能部门以及执法部门对食品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态度和治理的决心。
而且该条法则的修订特意强调要加重对地方政府负责人和监管人员的问责,这也是直接点中了食品安全生产环节最容易出问题也是最容易见成效的两个环节——当地政府的重视以及监管部门的监管到位,而提高政府部门的重视以及监管部门的监管自觉性和能动性,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对政府一把手和监管部门负责人实行问责,这是和当前的国情以及实际生产情况相符合的。
另外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以及评估等方面,修订草案也都有“责任约谈”、“风险分级管理”等内容,目的都是为了将责任分解到具体的人,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的责任意识。这个大方向是正确的,只有确定了定向负责的人,才会有尽职尽责的心。
当然,对于食品安全如何吸引社会公众参与,新修订的草案也都有具体的措施,比如建立有奖举报和责任保险制度,发挥消费者、行业协会、媒体监督作用等措施,但最基本的还是前面两条,建立追溯制度和严厉的顶格处罚措施,这是能够立竿见影的。
“重典治乱”虽然并不是完全符合现代社会发展的社会治理方式,但是在国情和人民群众的健康面前,食品安全法的修订又是顺乎民意的,因为法理精神要义中,保障人的生命和健康安全应该是第一位的,所以“重典”背后是以人为本的落点,期待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能够有卓然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