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一男子因多看女同学几眼被群殴
广州日报韶关讯 只是因为在人群中多看了她几眼,他便被人挟持后电击、群殴。韶关市浈江区法院昨日向媒体通报,该市一名中学男生放学时在校门口多看了几眼 学,便被人打成轻伤二级。该案凶手之一的吴某(未成年人),被法庭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3个月。
2015年1月20日,被害人李某放学时在浈江区某中学校门口看见同班 学周某与一名陌 子赵某一同行走,于是多看了周某几眼。那名陌 子发现后,便对李某恶狠狠地说:“看什么看?很好看吗?”李某见此便独自走开了。然而,赵某竟然醋意大发,对李某记恨在心,遂纠集被告人吴某等4人准备“教训一下”李某。
同月26日,被告人吴某用手搂着被害人李某的脖子,将他挟持到学校附近的一条小巷子。随后,吴某抽出事先准备好的电棍当场电击李某。李某被电倒在地后,赵某又用铁丝鞭抽打李某,致李某的面部、颈部等多处部位不同程度受伤。经鉴定,李某面部、右颈前部挫裂创伤均属轻伤二级。
今年1月27日,被告人吴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日前,公诉机关向浈江区法院提起公诉。今年7月11日,被告人吴某的家属与被害人李某的家属庭外达成和解,被告人吴某的家属一次性支付被害人李某的家属民事损害赔偿金10000元,吴某获得被害人及其家属的谅解,并向法院提交了书面谅解书和收条。只是因为在人群中多看了她几眼,他便被人挟持后电击、群殴。韶关市浈江区法院昨日向媒体通报,该市一名中学男生放学时在校门口多看了几眼 学,便被人打成轻伤二级。该案凶手之一的吴某(未成年人),被法庭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3个月。
2015年1月20日,被害人李某放学时在浈江区某中学校门口看见同班 学周某与一名陌 子赵某一同行走,于是多看了周某几眼。那名陌 子发现后,便对李某恶狠狠地说:“看什么看?很好看吗?”李某见此便独自走开了。然而,赵某竟然醋意大发,对李某记恨在心,遂纠集被告人吴某等4人准备“教训一下”李某。
同月26日,被告人吴某用手搂着被害人李某的脖子,将他挟持到学校附近的一条小巷子。随后,吴某抽出事先准备好的电棍当场电击李某。李某被电倒在地后,赵某又用铁丝鞭抽打李某,致李某的面部、颈部等多处部位不同程度受伤。经鉴定,李某面部、右颈前部挫裂创伤均属轻伤二级。
今年1月27日,被告人吴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日前,公诉机关向浈江区法院提起公诉。今年7月11日,被告人吴某的家属与被害人李某的家属庭外达成和解,被告人吴某的家属一次性支付被害人李某的家属民事损害赔偿金10000元,吴某获得被害人及其家属的谅解,并向法院提交了书面谅解书和收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