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浩泽医疗公司提供问题器械
厂家代表和医生签字
中企网讯 核心提示:江西浩泽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提供的一次性双 频手术刀头,在使用过程中,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导致区人民医院使用江西二附院专家随身带来的使用过的双 频手术刀头,该物品属于一次性物品二次使用,医疗器械管理规定和医院管理规定里面明文禁止二次使用。事情发生后,广丰区人民医院领导高度重视,医院决定,暂停使用江西浩泽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提供的一切产品,医院对骨科主任、主管医生进行诫勉谈话。
江西浩泽医疗公司提供问题器械
——广丰区人民医院暂停与浩泽合作
知情人投诉区人民医院
知情人向记者反映,2016年4月26日,上饶市广丰区人民医院骨科33床患者潘清华,在医院接受手术治疗。为潘清华提供骨科耗材的公司是江西浩 泽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然而这家公司提供的是多次使用过的耗材,这是医疗器械管理规定和医院管理规定里面明文禁止使用的。但是医疗器械公司和主治医生不顾劝阻,并且共同签字坚持使用耗材,更为可恶的是器械公司和医生为了追求自己的利润和回扣,不顾病人的死活,依然按照新产品,收取了病人的15225元巨额材料费用。
广丰区人民医院解释
6月8日上午,记者来到广丰区人民医院采访,据该院一位负责人介绍:患者潘清华因腰4/5椎间盘突出症,于2016年4月25日8时入院确诊需做经皮 椎间孔镜髓核摘除术,院方建议患者转上级医院治疗。应患者要求,请省三级医院专家来我院进行手术。2016年4月26日专家进行手术过程中因新的一次性双 频手术刀头出现故障(产品型号DTF-40,产品批号140505024A),考虑手术中,临时决定使用由省三级医院专家自带的备用双 频手术头,由于本院手术室管理严格,原则上不得使用外院消毒器械,但经手术室护士长、主管医生确认专家自带的非置入器械已严格消毒,同时相关责任医生签字后才使用,院方只收取患者一次器械含手术费用共15225元。
浩泽公司强调是为患者着想
记者从相关网站了解到,江西浩泽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于2015年11月24日在宜春工商局登记注册,主要经营医疗器械,注册资本一万元,办公地址在上高县工业园区旺旺路15号。
6月11日,记者拨打网站上留下的该公司业务经理刘建湘电话,刘没有接电话,发了短信也没有回。
6月12日上午11时许,记者接到负责上饶销售的业务经理赖某的电话,赖某是这样解释的,江西浩泽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是广丰区人民医院的中标单位,他是经销商。他经销的双 频手术刀头在手术过程中出院了故障,江西二附院专家就用随身带来的使用过的双 频手术刀头。手术前,他和医生都签了字:厂家自带清毒器械,一次性物品二次使用,如有院内感染,厂家和医生负责。赖某强调, 频手术刀头是在操作过程中正常损耗,不属于质量问题。当记者问,既然出现故障,为何不使用新的双 频手术刀头?赖某说,如果使用新的,就要收双倍的钱,这也是为患者作想。
区医院已暂停浩泽公司业务
记者发稿前接到广丰区人民医院负责人电话,说记者采访后,院领导高度重视,鉴于骨科器械供应商江西浩泽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提供的一次性双 频手术刀头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医院决定,暂停使用江西浩泽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提供的一切产品。医院对骨科主任、主管医生进行诫勉谈话。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医院耗材采购、保管、发放、使用、效果评价、不良事件报告等环节的控制,分管副院长在手术室专门对医用耗材从准入直至临床安全使用的可追溯性全过程综合管理进行了教育,确保医院质量和医疗安全。(艾世民、记者东方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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