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治疗胃肠病时注意配合精神药物治疗
近年来随着医学模式的转变,社会心理因素在疾病发生中的重要作用日益受到重视,一位美国学者断言人类65%~90%的疾病与心理的压抑感有关。不良的精神与心理状态对人体健康的危害,胃肠首当其冲。

由于胃肠的运动和分泌功能主要受自主神经系统和内分泌系统的调节,而这两个系统的中枢与情感中枢的皮层下整合中心处在同一解剖部位,故其易受内外环境刺激及情绪因素的影响,是对情绪变化最敏感的器官。胃肠器质性疾病中的一个主要疾病——消化性溃疡就是典型的心身疾病。占胃肠病大部分的功能性胃肠病更是典型的心身病,故又称为“神经胃肠病”。
功能性消化不良和肠道易激综合征是两个最多见的功能性胃肠病,分别约占消化内科门诊患者中的1/2和1/3。两者的发病因素均为胃肠动力障碍、胃肠敏感性增加和易激心理障碍。近年国内外研究提示,两者有心理障碍的比例分别高达87%和92%,因而认为两病病因中的关键启动因素可能是心理障碍。故对部分经常规药物治疗而症状无缓解的功能性胃肠病患者,在进行心理疏导的同时,给予适当的抗焦虑、抗抑郁药物治疗,一般均能收到较好效果。另一方面,表现为功能性胃肠病的患者,可能实际上是抑郁症病人。在抑郁症表现出来的众多躯体症状中,以胃肠道症状为主。美国国立精神卫生研究所的调查报告指出,约70%的抑郁症没有得到正确治疗,患者多以消化道症状为主就诊,掩盖了抑郁、焦虑等心理障碍,容易导致医生的误诊或漏诊。
胃肠病治疗中使用精神药物时,药物的选择、剂量与疗程的掌握应遵循个体化原则,视受治者具体情况和病情变化而定。患者应遵医嘱,不宜随意自行变更治疗用药,否则会对治疗产生 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