湿疹和接触性皮炎有区别吗?

湿疹与接触性皮炎不是一回事。接触性皮炎是皮肤或黏膜单次或多次接触外源性物质后,在接触部位甚至以外的部位发生的炎性反应。表现为红斑、肿胀、丘疹、水疱,甚至大疱。湿疹是由多种内外因素引起的一种具有明显渗出倾向的皮肤炎性反应,湿疹皮疹呈多样性,慢性期则皮损局限而有浸润和肥厚,瘙痒剧烈,易复发。
近年来国内外皮肤病学者提出将湿疹与接触性皮炎归为一类,因为两者的病理变化相似,都是Ⅳ型变态反应,临床表现不易区别,如最初表现为接触性皮炎,但在长期反复发病后皮疹可表现为湿疹样;有些原来认为原因不明的湿疹,由于医学的进步已找出接触的原因而划入接触性皮炎中。不少职业引起的接触性皮炎表现为慢性湿疹,如经常接触肥皂和碱水的妇女发生的手部湿疹。
在临床表现上也可看到一些不同之处,如接触性皮炎在病因去除后,病程呈自限性,常迅速痊愈;而湿疹病因常不清楚,病程反复;接触性皮炎的病因比较单一;湿疹的病因比较复杂,与体质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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